悠然笔迹>竞技小说>篮球,人生 > 第三百三十二章 杀死洛秋夜
    只是这位金先生的形象实在有些……平凡,不到0岁的年纪,微胖,身上价格不菲的西装被压得褶皱而窝囊,白色衬衫袖口是随意挽起来的,胸口还有汤汁溅上的污渍,他的个子不高,恐怕比167的挽歌还矮一点点,体重却可能有两个挽歌加起来差不多,凸出的肚腩,驼着背,垂着肩,再看他的脸,塌鼻梁却朝鼻,三角眼还八字形,眉毛淡淡的不仔细都看不清,两腮上长满疙疙瘩瘩的粉丝。

    此刻他蜷缩在讲究的西式餐椅中,也不知是对用餐环境还是什么其他原因,表情充斥着不适感,望向挽歌的眼神明明是宠溺的,但配上他猥琐的颜值总令人与油腻联系到一起。

    侍者:“金先生,请问这瓶康帝……还开么?”

    金先生顿时显得无比紧张,让侍者劝挽歌喝酒是他早就安排好的步骤,因为每当他跟挽歌话都会紧张,每当紧张他就不自觉的咬手指甲。

    “喝……喝点吧,千、千杯宠的,挺贵的。”金先生的声音有些尖,甚至尖的有些刺耳,更刺耳的还有他咬指甲的“咯吱咯吱”声。

    挽歌:“我想回家。”

    金先生:“回家玩游戏么?”

    挽歌:“嗯。”

    “咔嚓”金先生怕不是一口把指甲咬喘了吧,他尖锐的声音变的颤抖:“去游戏里……见他?”

    挽歌的表情始终平和:“是,我从没瞒过你。”

    金先生的眼神里闪烁着仇恨的光芒:“别忘了,你是我女朋友,不是他的。”

    挽歌凄然一笑:“他都那样了,不值得你吃醋。”

    金先生:“如果我真的吃醋,就不会亲自为你编写程序加入s市,凭我的身份要是被同行知道修改一个破游戏代码,恐怕他们会笑掉大牙你知道么?”

    挽歌的回答是:“谢谢你。”然后便低下头不再看他,沉默发呆。

    金先生眯起眼睛继续啃指甲,气氛尴尬至极。

    ……

    聚友vs弃子众,距离第一节结束还剩分钟,聚友6:17落后11分。

    夜萌萌们疯了一般的助威声点燃了整座球馆,因为一名玉树临风般的男子正运球通过中场,他的脸很帅很帅,他的腿好长好长,他的气质轩昂而又轻狂,他的姿态飘逸到随时都将飞翔。

    他是他们的偶像洛秋夜,他们的情绪随着他而高涨或幻灭。

    如果洛秋夜生俊朗犹如骄王子,那么防守他的夏太平此刻则像极了一头嗜血猛兽。

    “只要你敢突破我,我就让你这个白脸用最狼狈的姿势摔成铁尔斯。”夏太平的“心理活动”再次被了出来,所有队员都听的一清二楚。

    “洛别用强,他是个疯子!”向闯提醒。

    然后他就看到夏太平扭头望向自己,那眼神竟平静如水,死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