悠然笔迹>奇幻小说>南山之恋 > 第二章
    不知道为甚麽,自我对小时候的记忆开始有印象的时候,便记得自己从小到大,就是喜欢到堂妹诗遥的家里作客。应该是说,我喜欢到她的家跟她玩乐。

    自从伯娘在诞下堂妹後,便失去了生育能力,所以,诗遥在她们的家中,是个独生nV。身为独生nV的诗遥,自然成为伯父的掌上明珠,伯父非常疼Ai诗遥,对她如珠如宝似的。因为这个原因,通常诗遥对物质上有任何需要,如果不是太过份的话,伯父都会一一满足她的要求。

    哈!相b之下,我们三兄妹就没有诗遥这麽「幸福」了。妹妹诗晴和弟弟思远还未出生的时候,我在家里可是「天底下,我就是老大!」想要甚麽,就要甚麽。一直到诗晴出生以後,我想买个玩具也难,又一直到思远出生的时候,更不用说了。虽然,父母禁绝我们三兄妹的物质需求,然而,我们兄妹三人,不会因为物质「贫乏」而拼过「龙虎斗」。当然,兄妹之间时有意见不合而出现纷争,然而,我们兄妹之间的感情却非常好。

    唉!相b之下,诗遥就凄凉得多了,没有兄姐疼,没有弟妹亲,在家里永远只有她一个人,那是多麽寂寞?多麽孤单?当诗遥长大到四岁的时候,就知道自己是因为没有兄弟姐妹而感到孤独,所以,她常常向伯娘撒娇说道,希望家里可以添多一个弟弟或是妹妹给她疼。然而,年纪小小的她,郤不知道要增添多一个家庭成员,根本是不可能的。

    可怜的诗遥希望多个弟妹,而伯父伯娘却有心无力,就在此时,父亲便向伯父伯娘提议,趁着每星期周末或周日不用上班上学的时间,让我和诗晴一起陪伴诗遥,我和诗晴倒无所谓,伯父伯娘听到以後,他们都举手赞成父亲的提议,而诗遥则开心得手舞足蹈起来。

    从此以後,每逢周末或周日,父母亲都会带着我们兄妹俩到诗遥家作客、玩乐。

    诗遥家和我们家住得很近。从我们家到他们家,只有四、五个公车站的距离,不需要三十分钟的车程,便到达他们家了。我们家是在市区的边缘,虽说是市区的边缘,却仍然离不开那种令人感到厌恶的市区之烦扰,和使人窒息混浊的空气。诗遥的家则与我们不同,他们的家就在乡郊地区,那里寂寥宁静,只有大自然的天籁声;那里绿草如茵,树香、草香、花更香。当然,四岁的我,不知道沐浴於大自然之中,究竟有多美好,只知道那里是一个使人心身舒畅的好地方;是一个令人流连忘返的好地方。

    我们一家早出晚归,吃完晚饭後,会在伯父家逗留一、两个小时後才回家。不是我和诗遥玩得忘形,而不想回家,而是从走进诗遥的家里,就被她SiSi的缠住,任凭我和诗遥玩得喊累喊救命,不到晚上七、八点,诗遥是绝不会放我和诗晴回家。从诗遥想我们多陪伴她玩乐的情况来看,她的确很寂寞……

    每次跟诗遥玩乐,她都要我们两兄妹陪她玩家家酒游戏。每一次都是……每一次都是……甚麽躲猫猫、跳飞机、老鹰抓小J可以不玩,唯独不能少了家家酒。家家酒彷佛成为了整个宴会中,重要的主菜似的。对她来说,玩家家酒游戏,绝不会令她生厌,因为,她玩得最开心的游戏,就是家家酒。而我与诗遥的「情」,也似乎来自於家家酒。

    为何说我对诗遥的「情」是起源於家家酒?因为,在家家酒的角sE分配中,必定是我来当父亲,诗遥当母亲,诗晴当nV儿後来,思远出生以後,由他来当我们的儿子,这样特定的组合成为了「恒久不变的铁律」。关於我们「小小家庭」的背景和内容,会因为诗遥的特发奇想,古灵JiNg怪而改变,我们所扮演的「小小家庭」,有时候会很富庶,有时候却很贫穷;有时候会很温馨,有时候却很凄惨。想不到,我们所「出演」的「小小家庭」,会如此多元化。这究竟是拜诗遥的创意所赐,还是因为她太过了解当今社会的众生相?究竟是甚麽,对於我来说,这一切都无关痛痒,我所关心的只有一个东西,就是这个「情」字。

    父亲由我来扮演的;母亲由诗遥来扮演的。虽然,这一切都是小孩子的玩意,然而,诗遥对家家酒的投入,是多麽的认真,她感染了我,使我彷佛变成了真正的父亲。一份投入,一份认真,而时间犹如淙淙流水,向着无尽的空间流逝。我与诗遥朝夕相对,我想我对她的「情」,就是从家家酒中,萌芽,生长。

    但是,这是「儿nV之情」吗?不,不像是!唔……我也不太确定。但不管是四岁的男孩子,还是四岁的nV孩子,他们那里会懂甚麽「儿nV之情」呢?就是,啊!很喜欢对方。这个「喜欢」,应该是像英语中的Like,而不是Love。所以,大慨就是说很喜欢跟对方玩乐,两小无猜的互动。我想大慨是这样吧……

    家家酒游戏,玩到我五岁的那一年,中断了大慨三个月的时间。那个时候,我刚过完生日不久,就病倒了。我得了水痘。小孩子得了水痘,其实没甚麽大不了,因为,这是一般普通人都会得到的疾病。得病以後,只需要有适当的调养生息,大慨两、三个星期後,便会自动康复,而且,身T会得到对此病的终生免疫力。但话说回来,虽然,得了水痘没甚麽大不了,可是当水痘的脓疱结痂时,皮肤会痕痒非常,这种痕痒,可以说是痒得生不如Si。因此,父母常常嘱咐我,要忍耐,不可以抓破脓疱,因为,抓破了会出浓,会感染到其他皮肤,让身T较难痊癒,如果常常抓破同一个位置的脓疱,待病好了以後,会留下一个小疤痕。父母知我痕痒难受,为了帮我止痒,他们会在我的身T上涂满爽身粉,让我不会因痕痒而感到辛苦。可是,即使涂了止痒的爽身粉,多数的小孩子还是抵抗不了那种令人难以忍受的痕痒,他们会趁着父母不为意的时候,抓破脓疱,以解燃眉之「痒」。我得了水痘後的第三个星期,身T上的疮疤早已经退掉了,可是鼻梁上的脓疱还未结痂,它未结痂也算了,最可恶的是,鼻梁上的脓疱是最痒最令人忍受,所以,我不管身T好了以後是否会留有一个凹洞疤痕,总而言之,将它「解决」就是了。解决的结果,就是被父母狠狠的打手掌,骂我「手痒痒」。到了第四星期,我身T虽然痊瘉了,可是,左鼻梁上却出现了一个永远不能磨灭的印记……

    我身T好了以後,b我小一个月的堂妹诗遥,刚刚过了五岁生日,这回轮到她得了水痘。诗遥在我得病的那一个月,每一天都不辞劳苦地打电话给我,寒喧问暖,有时候会问我的病情如何,有时候会问我甚麽时候才会好起来,有时候会问我甚麽时候才可以到她的家里玩,总而言之,我们兄妹两人,不论天南地北,无话不说。现在诗遥病倒了,小小的我,必须要回报诗遥对我的亲切关心,所以,我每一天都会打个电话问一问诗遥的病情如何,甚麽时候才会好起来,并期待到她家里,继续玩她喜欢的家家酒。

    两个月过去了,我和诗遥的身T都痊癒了。当我踏进诗遥家门时,第一个从家里跑出来迎接我们的人,就是诗遥。诗遥见到我,高兴得蹦蹦跳,我还未看清楚她的样子,她便紧紧地拥抱着我,然後,她拉着我的衣袖,将我带到她的房间里,并关上了门。她问我想不想念她,我回答她,两个月见不着她,不想念她才怪,她听到以後,叽叽的笑,她笑得很甜美,她的笑彷佛森林里妖JiNg公主的璀璨笑容。接着,她在我的面前扬起她新买的裙子,和m0着她乌黑短短的双马尾,她向问我道,她今天漂不漂亮,我二话不说,当然说她今天很漂亮,她听到以後,这回似乎有点不开心,她垂头丧气,双手握紧小小的拳头,哭泣了两、三声,我见状以後,心里立刻慌了一下,不知道自己是不是说错了话。我走上前,举起左手,m0m0她乌黑的秀发,安抚着她的情绪。诗遥知道我关心她,她便收起了泪水,然後,举起右手的食指,指着她的右鼻梁。

    「这个……这个小凹洞……害我变得不漂亮。」

    我仔细看着诗遥的右鼻梁上,的确有一个小凹洞,难度……

    「这个生在鼻子上的痘痘真讨厌,为甚麽会这麽痒,它不痒,我就不会抓它,现在……现在……复课以後,幼儿园的同学,一定会说我是丑三八。」

    诗遥果然跟我一样,「手痒痒」的。

    诗遥说着说着,越说就越想哭。我安慰着她,然後叫她仔细看着我的左鼻梁,她眯起眼睛看了又看,看到我的左鼻梁上的凹洞後,大吃一惊。

    「思源哥哥,为甚麽你也有这个凹洞?」诗遥皱起眉头向我问道。

    「跟你一样。」我笑道。

    诗遥听了以後,她意想不到,我跟她原来都是「一丘之貉」。她指着我左鼻梁上的凹洞,开怀的哈哈大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