悠然笔迹>历史小说>车骑山 > 第二十二章 风已满楼
    话说一峰约了两个结拜哥哥野餐,满心欢喜。第二天一早,一峰来寻老四。

    不见不赌,知道这时间,嘟哥早放牛去了。

    见老四在自家屋后,搭出来的猪栏间里饲猪草,就凑上前,邀请他,明天一块去吃野餐。

    老四一开始说不去,后来一峰轻轻告诉他,给他吃叫化鸡时,老四忍不住两眼发光,嘴唇一张一闭的凭空搭起味道。

    暑假以来,那次回来路上除外,一峰已带着他,先在祠堂背后小山上,吃过一次清水煮罗汉豆。

    一峰只交待他从家里拿点盐出来就够,他自己早已东一家西一户地,偷摘了一薄铁皮罐头的半老的罗汉豆。

    一罐头罗汉豆,一峰分三户人家摘得,目的当然是怕专摘一户,容易被主人家发觉。

    这一手,一峰早懂。

    剥好煮熟后,和老四躲在他们三兄弟结拜的小屋里,美美地吃了一顿。

    自那次后,老四才清楚,罗汉豆在壳最胖,颜色最青翠草绿时煮着吃最有味。现在豆壳已青白中带着些许的黄了,吃是还可以吃的,但一旦豆売全部转乌转黑,那煮熟吃,己没味道了,只能晒干炒着吃了。

    这些话从小峰口中得知,细细一想,竟是说不出的佩服。

    后来又跟着一峰,和另外一个一峰的跟班,去大水坑村那边,在漫山遍野的青绿的桃树林中,煮了一罐头蚕豆糯米饭。

    当然,能接受一峰分派,从家里偷点糯米之类的任务,是小伙伴们,都抢着要完成的一份光荣。

    至于整天捏着跟不赌那把一样的,通身乌光锃亮的弹弓弹麻雀,一峰早已失去了兴趣,基本上都让比一峰小几岁的小子们玩了。

    因为麻雀的羽毛,拔起来讨厌,肚子剖起来麻烦,煮起来又费时,几次半生不熟过后,一峰逐渐没了兴趣。

    老四兴趣却被刚刚吊起,只要一峰吩咐,什么都会干,因为他肚里的馋虫已被养活。

    只比一峰小一岁的他,在玩这方面,十足比一峰要小上五,六岁。

    所以当一峰告诉他给他吃叫化鸡时,忍不住地问道

    "小峰,要我做什么?"

    小峰笑了笑,叫老四附耳过去。

    老四凑上前,一边听着一峰吩咐,一边不住点头,一脸的认真。

    然后,两个人约定下午去柯泥鳅。

    此时正是早稻马上要割时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