悠然笔迹>历史小说>华网 > 这是一章顶替章,回来太晚,正式章节晚一丢丢替换上
    每当球撞击石墙所发出的“砰”声,我都会格外的满足。

    我喜欢网球,因为它的高贵,这可能跟自己以前看到的《战争与和平》之中的贵族有着密不可分的联系,因为我想成为一名贵族,自然需要从这个阶层的运动出发。

    当然喜欢网球,更多的是它带给自己的孤独感,又或者说是它与我自身的孤独有种程度地吸引,总之我喜欢它,就跟喜欢一个人听着歌走在幽暗的小路一样习惯。

    绿色的网球在幽暗的灯光下,显得几分墨绿,带着一丝煞气像我袭来,这是我打出去的那一颗球,它似乎对自己的命运不满,想做出奋力的反抗,尽管它的力量还是我赋予的。但是在接触墙的那一刻,它就像带着粉星的飞蛾一样,向我扑来。我怎会任它反扑,一个滑步和一个侧身,球拍如同一团火焰将它包围,随后又送了出去,带着哀嚎和绝望。

    这就是我,像一个独裁者,主宰着这颗网球。也正是因为此时此刻,场上的一切可由我控制,我喜欢控制自己命运的感觉,所以我喜欢网球。但免不了它的特性——如安德烈?阿加西,七届大满贯冠军所言:网球,是最孤独的运动。

    跟我面对面的,不是对手,而是一面用砖头堆砌起来,用水泥草草堆砌的石墙,它的平面如同植物大战僵尸中的地刺,因此我时长因为球的不规则弹跳而头疼。但网球就是这样一门运动,哪怕你碰到球的时间大不如你捡球的时间,哪怕你打的跟打棒球似的,能打出全垒的气势,因而需要去追逐网球的轨迹,但你仍会乐在其中,它就像精神鸦片一样,侵蚀着你的内心,侵蚀着你那颗孤独的灵魂。

    值得庆幸的是,我的后面是一面网,篮球场边缘的拦网,没错,现在的我正是“征用”了这面网,替我挡住那些穿越我的网球,省的我需要跑几圈甚至几十圈篮球场的距离,虽然网并没有网球场的标准拦网那么高,但是足够了,因为墙并不高。

    我开始气喘吁吁,开始跟不上网球弹跳的节奏,我发现自己开始体力不支了,汗液开始浸透我的浅蓝色速干短袖,短袖的胸口印着前校徽——磐石。这可是冬天,虽然飘暖,但还没到穿短袖的时候,可是现在我的短袖竟然紧贴着我的肌肤,每一块肌肉在寒风中开始瑟瑟发抖。该结束了,身体发来了信号。

    背着海德的球包,走在校外开放的操场上,发现自己是多么的另类。一个小男孩正追着一个滑着滑板车的小女孩,嗯,他们看上去挺般配的。跑道右边通常在比赛时用来跳远的沙坑,此时有一群小孩围着,看样子在玩过家家,一把把沙铲和水桶摆在一旁,像是护卫一般守在外围,而沙城里的人,正在用一抔抔沙子建造自己的王国。而我的经过引起了他们的注意,用警惕的目光看着我,像在说:离远点,你这个大傻个,别来坏我们的好事。尽管我的个头并不大,但在他们面前俨然一副大人的样子,更何况我还留着不修边幅的胡子。

    四百米跑道的中间,由一块足球场和四片篮球场组成,像是一个家长带着四个孩子,尽管可能不是亲生的。而此时,一位母亲在草地上带着球,正要射入不远处有着她儿子防守的球门,我初中的时候也曾踢过足球,所以可以大概判断,要是那位妇女脚力够大、角度够准的话,进球是轻而易举的,因为她的孩子跟球门的比例是那样的微小。

    弯道处没有灯,适合我这样夜行的人,我也很享受在这段一百米的独行,至少在黑暗中,我就是我。

    弯道的出口有两对人打着羽毛球,一对同性朋友,一对异性朋友。他们呼出的热气在空中翻腾了片刻,消散了。面对开阔的一百米直道,我有些眩晕,不知是两边强光的缘故,因为弯道两旁是篮球场,灯光就是从那边来的,还是因为跑道过于比直。跟墙经历过一场恶战的自己,显然没有力气去维持平衡,因为我看见自己的影子有些飘忽,定神往地上看,自己的身体正背着意识走猫步!

    为了稳住身子,我站定在跑道中央,然后抬头深吸了一口寒气,刺骨的寒冷让自己清醒了几分。一轮弯月出现的那样突然,正好倒挂在自己前方的夜空中,那一抹月芒显得那般锋利,我感觉要是把自己手指点上去,都能刺出血。而在弯月旁边,是一颗明星。

    我其实早在几天前就注意到了这颗星星,因为它是那么的明亮,与旁边昏暗的星辰大海格格不入,我一直猜测甚至坚定地认为,那是恒星变为超巨星的样子,因为它实在是亮的过分,当然我是有依据的。这是来自初中时,在舅舅家看到的《走近科学》杂志的一篇,描述恒星的一生。因为初中时曾有段时间对宇宙的浩瀚和星辰的变化感兴趣,所以才会注意到这篇文章。虽然时隔已久,但仍记得星点的细节,就比如眼前的情况。

    恒星像太阳这样的,会在几亿年之后变为超巨星,然后变为超新星,最终走向两个方向,一个是白矮星,一个是黑洞。而这中间的过程,就是恒星不断的膨胀变大,最终爆炸,就像一颗网球脱离球拍的那一颗,不断提速,在碰到地的那一刻,发出积攒已久的怒吼。

    发现这颗星的不是我,是我的父亲,是我们在乡下散步时仰望星空无意中发现的,现在又出现在县城的夜空中,我觉得是对自己的一种指引和一种暗示,但在寒气逼人的弯月旁,又显得有些瘆人,仿佛自己的命运最终会被扼杀在球场的断头台上似的。现在可以庆幸的是,那颗星星离月亮还有一个中指的距离,说不好有几千亿光年也不一定,而我,此时还在迷茫中。

    没走几圈我就出了操场,因为出过汗的短袖被棉衣包裹着,热气交织着汗味在领口间翻腾,就好像穿着睡衣去游泳一般的不是滋味,我急需花洒的解救。

    路牙石的小路紧挨着几十米宽的文溪河,原本的它在我心中还有几分“小黄河”的气势,可到了冬天上流拉闸,导致海螺桥往下的流域都干涸得可以见底,那些原本暗藏在河底的岩石此时像一个个狰狞的头颅,盯着两旁二十米高的行人。杂草悄无声息地蔓延在石缝间,像是一层外衣,给冬日的河床带了几丝暖意。

    昏黄的路灯一盏接一盏从身旁经过,我发现自己的背影被不断的拉长,又不断地被缩短,盯得时间久了,竟觉得影子有些扭曲,有些异样。哦,天哪,原来是成双成群的路人,用他们的影子将我覆盖。他们的影子就像贪婪的野兽,将我吞噬。

    我一直觉得自己是一个“侠客”,当然这个词不是我想到的,而是我的同学,我管他叫肖,偶尔会在前面加上“小”或“老”用作称呼。

    “岚,你的样子真像一个侠客,像武侠中闯荡江湖浪迹天涯的侠士。”肖指着我和我的百宝力球拍说。

    “什么?侠客?听上去蛮不错的,我喜欢这种称呼。”

    【本章阅读完毕,更多请搜索读书族小说网;https://kpc.lantingge.com 阅读更多精彩小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