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恩·格拉芙是一个臭名昭着的变态。

    他生活于一个地主家庭,他们家富可敌国,菲恩的后妈用喜欢纵容他,所以他打小就像一只恶魔。

    菲恩六岁那年,他戳瞎了邻家的小孩子的一只左眼,他的父母给了对方父母一大笔钱并叫他滚蛋。

    菲恩的父亲沃尔夫·格拉芙颐指气使的说:“请你们用那双玷污了我亲爱的儿子漂亮的双眼的肮脏不堪的手拿着这些你们下一个大半辈子都不愁吃穿的金钱滚蛋。”

    菲恩十岁那年,他强吻了一位漂亮的女孩子,老师看见后就向校长告状,后来那个女孩子和老师都不见了踪影。

    菲恩十五岁那年,他强奸了一个犹太男孩,那个犹太男孩也消失了。

    菲恩十七岁那年,大批犹太人遭到驱赶,他杀掉了十七个犹太人来庆祝自己的生日。

    ……

    后来他当上了军官手下亡魂愈发多了起来,直到有一天他醉醺醺的看见一张美得惊心动魄的脸然后不由得别人如何劝阻他还是把他带回了自己的房间。

    菲恩看着那张脸,隐隐约约透着粉红色的嘴唇,那挺起的鼻梁,深邃的眼睛以及那充满厌恶憎恨的像金绿猫眼的眼瞳,但是那些特征都在说这是一个犹太人。

    菲恩好像发疯的野狼,把他推倒在地,然后掏出那把锃亮却杀人无数的勃朗宁,瞬息一声响亮的枪声发出得意的喧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