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天不负有心人,我的努力没有白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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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一晚我极尽所能地讨好他,就算疼也憋着不吭声。陆致森可怜我一整夜的辛劳,大发慈悲地应允了我,聚会的那天,他还让司机开车送我过去,只不过我害怕刘飞扬被司机看见,然后陆致森那个忠心耿耿的司机又向他通风报信,让他以为我在跟哪个男同学Ga0私会,然后再找机会教训我,所以在距离刘飞扬家还有一段路的时候,我就很坚持地下了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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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要说我这个人到底有什么优点,也许就是谨小慎微,不过谨小慎微这个词也就意味着畏手畏脚和没有骨气,我一直都很有自知之明。面对着陆致森,我从来都没办法y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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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直到我目送着那辆车完全隐入道路的尽头,我才松了一口气,放心地朝着小区门口走去。

    看来刘飞扬是富家少爷这个传闻,并非传闻,而是铁打的事实。他家坐落在这座城市的另一片富人区里,小区环境优美,别墅高低起伏,安保严得要命,我一开始还进不去小区门口,跟刘飞扬打了个电话,门口的保安才肯放我进去,还没走近他的家,我就闻到了一GU味道——那种和陆致森一样的,属于富家子弟的铺张浪费的味道。

    可与陆致森相b起来,刘飞扬低调和平易近人得多,天天在学校套着球衣,要不然就是一件几十块的短袖,他从家门口出来接我的时候还是这幅吊儿郎当的打扮——和他那装修得富丽堂皇的家有点儿格格不入了。

    “你还真来了!”他大概是不相信我会真的赴约,脸上满是惊喜。

    “我还邀请了一点儿别的朋友,也有在其他学校认识的,大家都聚在一起玩一玩。”他一边把我往屋子里领,一边兴致B0B0地跟我介绍,眼睛里光彩焕发,“不要拘谨,随便吃随便玩就行。”

    刘飞扬是很玩的开的人,X格和家世都非常好,所以人缘自然也广阔,我毫不奇怪他在家开的聚会会有形形sEsE的人出现,而我呢,则是刘飞扬的对立面,大学四年了也没什么朋友,没认识什么人,更别提外校的人了,所以我估计这个聚会上,一个认识的人我都碰不到。

    可我千算万算都没想到,刘飞扬的一大班朋友里,偏偏会出现一个我认识的人。

    而那个人,是我从来都不敢主动想起,却又总是拼了命也忘不掉的人。

    我看着站在不远处和我怔怔对视的常新,眼眶好像在刹那间就变热了。

    初恋到底是什么滋味?一千个人有一千个哈姆雷特,也许每个人的答案都不一样,但不管每个人的感受究竟有多么不同,描述一定与酸涩或者甜蜜相关,因为初恋总是发生在一个人年纪尚轻的时候,恋情也就总像是枝头未结熟的青果,虽并不是什么珍馐美味,但一定鲜甜活泼,记忆隽永。

    可对于我来说,初恋的滋味没有酸,没有涩,也没有甜,甚至不能用味道去形容,我只是不敢回忆,如果回忆起来,我就只想很没出息地哭。

    以前和常新在一起的时光,甜蜜美好的时光肯定是有的,只是我不管怎么努力好像此刻都无法想起,苦了实在太久了,味蕾早都已经麻木,习惯了苦便忘记了甜,吃什么都像h连,再见到常新,我脑海里萦绕的只有当初和他分手的场景。

    我根本就没想过自己和常新还能再次相遇,我以为,高三那年便是我跟他的永久分别。也许我以后还会在人生海海中与他偶遇,可那一定会有些难堪,我怎么也没想到,我们两个再次相见,居然会是在刘飞扬的家里。

    刘飞扬邀请了太多人了,简直像个小型派对,偌大的客厅都被嘈杂的人群所填满,处处都喧哗而杂乱,可我那常常熬夜读书的眼睛这时候视力莫名奇妙好了起来,我的目光一下就穿透了挡在我面前的所有人,重重地砸到了常新的身上。

    而他也敏锐地注意到了我,怔愣在原地,地凝视着我,满脸的不可思议。

    我的心中说不出究竟什么滋味,只觉得心脏一瞬间就变得酸胀满溢,似乎下一秒就有什么情绪要鼓破我的心房倒涌出来,那种胀痛令我的四肢动弹不得。

    没想到过去了这么多年,我们两个的心有灵犀依旧,可我现在真的好希望摆脱这种我曾经沾沾自喜的本领,现在这种心有灵犀让我无法将眼睛从他身上移开,我很想假装没看见他,掉头就走,可骨缝里酸酸的在发软,我压根走不动路,只能眼睁睁看着常新穿越cHa0涌的人群,一点点走到我的面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