悠然笔迹>仙侠小说>凌血战魂 > 第六百四十七章 努力工作
    不久之后,商店经理接管了那个白色的。张诚点点头,摇了摇头。他不得不去试衣间换上一套白西装。

    “真的不看我们,你还是个衣柜,能穿上男人的品味。”再看一眼镇上的试衣间,我们的金色锦绣眼睛都亮了,变成了一身白西装,张诚根本就没有男子气概,取而代之的是一个男人的优雅风度。

    商店经理说“你男朋友穿西装很好看。”

    文语中,金脸不红,解释说“他是我的老板,我们不是夫妻关系。”

    我想销售员不相信有人对老板负责那么多?

    张诚买了三套西装结婚,给了他们6000多套,平均22多套。它既不贵也不便宜。

    金锦绣的意思是买起来有点贵,但张诚认为,现在公司发展很快,还有很多地方需要钱。所以就买将军吧。

    “不错”?

    张诚的衣服准备好了,现在轮到金锦秀了。

    金锦绣化作了一件干净的白色连衣群,背大而白,锁骨光滑,前襟v字领,带着美丽的铃音。

    这些款式的衣服有时会很大胆地刮花,虽然没有v那么深,但东方文化被认为是开阿放的。

    “好看。”张成来吞下座位。你很大亮,这是一套很好的服装,就像明阿朝的明星。”

    “割伤,你知道你的嘴在说什么。”金锦秀有时心里高兴地抓伤。有时我喜欢这条群子,它和一条钻石项链很相配。这是设计背后的按钮。有时候我不喜欢。嘿,过来打个篮球给我。”

    金锦秀把他的手放在背后,但篮球用这些扣子不好,那是扣子设计,时尚的款式。

    听着,张诚去帮忙,那是一个钮扣,他的手指碰到了丝绸的背面,张诚有时会剃掉他的心脏,也许他盯着他的背部,看着金锦绣的前面。

    对于一个小镇来说,金锦绣的嘴,稍微深一点的v,已经变成了一个完全深v的嘴,耳朵,还有吞咽的声音。

    “你还好吧?”

    金锦秀问,回头一看,他看到张诚的眼睛在他面前。

    金锦绣穿着夹克,脸变红了,连耳朵和脖子都变红了。

    咳嗽和咳嗽。

    金西苏非一般都跑开了,张诚有时抓着尴尬,只吸引了两个干咳。他转移话题说“你的扣子不如篮球好。”

    “没有。”金锦秀尴尬地盯着这座城市。当然,男人都是这样的,你和他们没什么不同。”

    “我刚才看到ba了吗?”张诚天真地问道。